苏州出台《意见》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2019-03-25 09:19:55   来源:中国纺织报   评论:0 点击:
本文导读: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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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受省委托的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除危险化学品外,其他16类产品实施先证后核制或告知承诺制,生产许可证发放时间由原来的30个自然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此外,继续停征减免检测检定收费。对近年来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水、电、气、交通、进出口等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2019年计划培育江苏省质量奖10个、苏州市市长质量奖29个、精通质量品牌管理的企业家300名、首席质量官300名、苏州工匠300名。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奖励制度,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本文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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