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印染企业完成低排水工艺改造

发布:2018-07-25 10:01:40   来源:互联网   评论:0 点击:
本文导读:记者从石狮获悉,近日,国家生态环保部发布2017年印染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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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石狮获悉,近日,国家生态环保部发布2017年印染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各地共上报清洁化改造印染企业1416家,其中,石狮市万峰盛漂染等58家企业根据要求实施并完成了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
  
  据了解,此次58家石狮企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主要采取中水回用、低浴比染色、蒸汽蒸馏水回用、冷轧堆、小浴比气雾染色、染色机水回用装置、冷却水回收、涂料无水染色、冷转移印花、浅色水染深色、皂洗省水等工艺。
  
  早在2017年,石狮市就出台了《石狮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开展印染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和实施“五大提升工程”,以“品质高端、绿色时尚”为目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动全市集控区内印染企业加大技改投入,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业发展模式创新,实现染整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经营、提质增效,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印染行业质的跃升。
  
  在政策层面,石狮市鼓励印染企业技术改造创新,逐步淘汰落后印染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组织实施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鼓励染整企业引进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目录、工信部推荐的纺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目录中的国内外先进设备,加快老旧设备改造提升。重点淘汰多碱多水高温耗时的前处理工艺、多盐多水的染色工艺、重色浆多水洗的印花工艺。对列入《印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的落后设备及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设备,限期分批逐步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不予以环评及申报任何奖励、补助。按照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染整企业技改项目按规定办理环评审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给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为了精准管理,石狮市还将印染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对落后产能超过80%、安全、环保、消防、违建等问题特别严重、整治无望的印染企业,划分为D类,坚决实施关停;对落后产能超过50%、在安全生产、废气废水排放、违章搭建、消防通道堵塞、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印染企业,划分为C类,实施停产整治;对落后产能不超过50%、在安全生产、废气废水排放、违章搭建、消防通道堵塞、现场管理等方面未存在较大问题的印染企业,划分为B类,实施边生产边整改提升;对落后产能不超过10%,在安全生产、废气废水排放、违章搭建、消防通道堵塞、现场管理等方面良好的印染企业,划分为A类,实施政策奖励及技改补助。
(本文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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