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台纺织品有害化学成分含量标准

发布:2017-02-22 14:27:38   来源:越南经济时报   评论:0 点击:
本文导读:越南工贸部透露,已就纺织品中染整药物偶氮转化物甲醛和芳香胺最高含量国家标准草案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该草案对在越南市场销售的纺织品适用标准作出规定。

本文关键字:越南 纺织品

  越南工贸部透露,已就纺织品中染整药物偶氮转化物甲醛和芳香胺最高含量国家标准草案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该草案对在越南市场销售的纺织品适用标准作出规定。根据新标准,纺织品分为三类:一类是36个月以内儿童使用的纺织品,甲醛含量不得超过每公斤30毫克;二类是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甲醛含量不得超过每公斤75毫克;三类是非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甲醛含量不得超过每公斤300毫克。以上3类纺织品中芳香胺含量均不得超过每公斤30毫克。
(本文来源:越南经济时报)
免责申明:
    中国家纺产业网尊重各行业网站及各通讯员之版权,如发现有本网未署名而刊登您的稿件,请与我们联系。中国家纺产业网热诚欢迎家纺行业相关人士成为本网通讯员,请点击登录注册。

上一篇:婴童纺织品更严格标准要来 为婴幼儿做保驾护航
下一篇:与上一个5年有何不同?工信部解读《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发展重点

分享到: 收藏